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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代理人董事

    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92(1)条规定,所有于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须在香港设有一个注册办事处,而所有通讯及通知均可致予该办事处。

    我们提供的注册地址服务是特别为一些在香港成立公司而没有于香港租用写字楼的投资者而设,该项服务符合香港公司法例“法定地址”定义,以方便本港和海外客户公司营运的同时,也有助提升企业形象,降低营运成本。

服务包括:
 提供公司注册地址给客人,在不同的政府部门登记或注册
 代收政府部门信件
 提供公司注册地址给客人印刷信纸及名片

银行开户服务:
每间银行对开立账户的要求及所需的资料各有不同,企业如需在港开立银行账户,必须事先向有关银行查询及了解详细的开户程序,此举往往费时误事,令企业增加不少时间成本。

有鉴于此,本公司特设银行开户服务,安排客户在香港各国际性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并协助预约银行及准备开户所需的相关文件,例如:有效的文件核证副本、银行推荐信、董事声明、董事局会议记录等。

代理人服务:
本公司提供以代理人为股东代为持有公司股份及作为公司董事处理公司日常事务之服务。当客户选用此服务后,除本港税务局外,没有任何人士能找出公司之真正持有人,而本港税务局在法例的规限下也不能将公司之数据提供予其他人士。客人选用此服务之原因主要为税务策划、集团策略及其他个人因素等......

代理人股东:
代理人股东将会以信托的形式代为持有公司之股份,本公司将准备一份「信托声明书」给受益人并定明受益人之权益,该份信托声明书将会于本港税务局盖付印花以证明该份声明之有效性。

代理人董事代理人董事将会注册为公司名册上为董事,而公司之日常运作,代理人董事将会根据授权书之约束予授权人管理。

 
*本事务所十多年专业经验,优惠可靠,注册香港公司、全球公司、会计税务、全球商标申请、法律文件公证、移民申请。欢迎查询. 

Tel: 香港 +852-2503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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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其他專業服務:

全球成立公司:香港公司,英国,美国,新加坡,中国(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台湾,法国,澳洲,纽西兰,加拿大,日本,迪拜,中东,澳门,塞席尔,BVI,各离岸公司等.

后续专业协助包括:专业会计记账,财务报表,报税,年检,年审,更名转股,全球商标申请,银行开户,理财策划,安排公证法证,融资上市,注销结业,安排各类保险,强积金,香港移民等一站式服务。

全面为各企业创立优良国际形象与品牌,为您节省成本及长远发展提供协助。
    
*我们的承诺:
通过本事务所领取的证书文档,我们确保其真实性,由律师把关。如有虚假,本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并双倍作出赔偿。
*投诉或提供意见请电邮至:INFO@VANTIC-H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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