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申请
中国专利法规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应当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时,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类型
发明专利: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可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可应用的新设计
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自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根据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优先权。
Tel: 香港 +852-2503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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